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方案
涉及户型比的要求

 

  为贯彻落实国家九部委《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》的精神,稳定我市的房价,加快用地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批进程,提高办事效率,对上报我局的用地规划设计方案,涉及到户型比所占比重,提出以下要求:

  一、按项目平衡,户型比能够满足国家规定的要求(即用地规划设计方案中,90㎡以下套型面积占住宅规划总建筑面积满足70%),经我局规划业务会研究,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,准予办理相关手续(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)。

  二、按项目平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(即用地规划设计方案中,90㎡以下套型面积占住宅规划总建筑面积满足不了70%),户型比如纳入《淮南市住宅建设规划》总量平衡的用地规划设计方案,在得到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同意,取得项目的总量平衡指标,经我局规划业务会研究,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,准予办理相关手续(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)。

    三、对于2006年6月1日后已经审批的用地规划设计方案,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,户型比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的,用地规划设计方案必须进行调整并报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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